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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教职工生育相关业务指南
2026年10月15日 15:55作者: 点击:

一、报新婚(领证1个月内):在职女教职工领取结婚证一个月内,向校工会(妇委会)报备建档。需要提供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表》。

二、报孕情(怀孕满3个月):确认怀孕后,三个月内将孕情报校工会(妇委会):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孩次。同时在“爱山东”APP办理生育登记(法定手续)。登记时间:一孩:孕前/产后均可。二孩三孩:产后办理。

三、报出生(生育当月):新生儿出生后,应在出生当月将下列信息报校工会(妇委会):孩子出生日期、性别、出生医院、顺产/剖腹产、胎次、是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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