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鲁会办〔2017〕18号文件,市总工会《关于推荐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山东省工人先锋号和评选表彰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德州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德工办发〔2017〕2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名、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名(其中工会干部1名)。
三、评选条件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德州市五一劳动章评选对象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年来分获市、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
1、在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一区四基地”,落实“三奖一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探索“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和带动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
3、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专项推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凝聚职工力量,推动工会组织建设,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群众性安全生产、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等工会重点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其中,推荐评选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章,近年来需获得过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近年来需获得过县(市、区)级表彰。
四、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原则:坚持评选推荐条件和标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教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2、评选推荐名额:各部门工会面向全校推荐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名、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名候选人,经本单位党总支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工会。
3、学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比,最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工会于3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表》和《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登记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厚德楼1012房间,电子版发学校工会邮箱dzxygh@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漫华 电话:8985811
附件:1、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获得者章审批表:http://211.64.32.92/bumen/gh/uploadfile/2017/0310/20170310053720149.doc
2、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登记表:http://211.64.32.92/bumen/gh/uploadfile/2017/0310/2017031005382468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