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1年2月27日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德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双代会”正式代表(以下简称代表)有向“双代会”提交提案的权利。“双代会”代表向“双代会”提交提案,是履行代表职责、反映教职工意愿、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学校依法民主办学,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2.代表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案内容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代表要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提案权。要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地方社会,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提出提案;要从有利于学校综合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学校当前的重点工作、多数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提出提案;要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提出提案。
4.总结提案工作经验,创新提案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5.代表提案须使用大会统一设计的《德州学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表》(可从校工会网站下载),严格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不得数案一表。代表提出提案须有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二、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意见和建议;(2)有关学校各方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3)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技、人事、财务、基建、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宣传发动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教代会提交提案。
三、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1年1月26日前,代表提案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校工会办公室(厚德楼10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dzxygh@163.com,联系电话:8987815。
九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筹委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