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关于选举第九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经校党委会研究并批复,决定于2018年11月29日(周四)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现将“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第九次“双代会”代表为双重身份,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一身两任。
1.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3.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热心工会、教代会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
4.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群众威信。
5.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
6.代表的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二、正式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和构成
根据上级规定,教代会的代表名额不超过现有在职教职工总数的20%。根据我校实际,本次“双代会”代表名额拟定181人。
代表比例和结构要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中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应占60%左右,其中女代表应占本单位女教职工数的相应比例,民主党派、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
学校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基层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参加会议。
校领导、未退休的原校领导、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基层单位选举,不占用各单位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代表产生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代表应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教职工讨论提出。
候选人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基层工会组织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代表选举时,到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得票数必须超过教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方能当选。
新一届“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后,请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将代表名册于2018年11月16日17:30前加盖党组织公章后(见附件2),报校工会。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dzxygh@163.com。
四、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为更广泛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邀请离退休校领导作为特邀代表;邀请部分教授和博士,不是正式代表的处级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无大会表决权和选举权。特邀和列席“双代会”的代表,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后邀请。
德州学院工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