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山东教师的风采,倡导尊师重教的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根据山东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5号),决定在我校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推荐活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核心价值 倡导尊师重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人民群众公认。
三、评选办法
(一)推选名额。每个基层工会报送1-2人。
(二)推选程序。
1.各基层工会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广泛动员,层层选拔,公开公正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经学院(部门)推荐将材料报至工会。
2.学校推荐。学校成立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最终确定1-2名候选人上报至省教育厅活动组委会进行初选。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文字及图片资料:推荐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推荐理由、推荐辞;被推荐教师姓名、单位、联系方式,1000字左右事迹介绍、照片等(表格见附件2)。
请各基层工会于6月3日下午5点前将“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工会(厚德楼1012房间)。电话:8985811。
附:1.“最美教师”电视评选参考条件。
2.“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
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附件2)
http://211.64.32.92/bumen/gh/uploadfile/2016/0527/201605270912215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