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校妇女儿童工作,适应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培育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道德风尚,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文明和谐家庭评选要做到优中选优,所推荐家庭要事迹突出,特色鲜明,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评选分为六类:诚信之家、勤俭之家、孝德之家、德育之家、爱心之家、书香之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风尚。
2、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俭持家。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家风淳朴,幸福和谐。
3、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庭成员之间宽容谦让,尊老爱幼;夫妻之间信任忠诚,关爱尊重;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善。
4、以德育人,科学教子。家庭成员注重道德素质的提高,父母言传身教,学习氛围浓厚,家庭教育有方,子女培养成才。
5、热心公益,奉献社会。家庭成员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办法
由各基层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类别进行选拔推荐,每个基层工会择优推荐2-3户家庭,学校工会审查评选后对部分优秀家庭进行表彰。本校双职工家庭由女教职工一方所在部门推荐。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是和谐校园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防止简单随意和弄虚作假,确保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基层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4、报送材料要求:申报文明和谐家庭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00字事迹材料1份,家庭生活照5张(报电子版和打印版,电子版须为jpg格式,且每张图片需配一段不超过100字的文字说明)。内容主要反映鲜明的家庭特色、和谐的幸福生活场景等等,事迹叙述完整。请各基层工会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述申报材料报校工会,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并按部门(学院)和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例如:音乐学院-张三家庭),发送至工会邮箱。 联系电话:8985811
联系人:李漫华
工会邮箱:dzxygh@163.com
http://211.64.32.92/bumen/gh/uploadfile/2015/1029/201510290219008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