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向全校教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理解《条例》的学习者。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实践意义,切实增强《条例》落地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通过新闻、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学习《条例》,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在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的文明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二、争做学习《条例》的传播者。要身体力行各项规定,传播法治意识,传播优秀传统美德,传播礼仪知识,传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促进《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争做学习《条例》的实践者。要把遵守文明行为落实到行动中,以身作则践行各种文明行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劝阻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文明行为关系到整个社会、每个家庭、每个人,关系到子孙后代,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让人人争做遵守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实践者,为创建文明德州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